「現在」,一個非常抽象的概念。
我們經常將「現在」(now) 掛在唇邊,然而很少人知道所謂的「現在」實際有多久。是否這一秒立即便會成為下一秒的過去?現在,是否只有眼前這一刻?到底從何時開始,「現在」會蛻變成回憶的一部份,成為回憶中的「過去」?
曾有學者以科學方法運算過,我們所謂的「現在」,就只能維持八秒鐘,所以每當八秒鐘過去,這八秒鐘的經歷便會被儲存到記憶檔案,成為回憶的一部份。
而隨著愈來愈多新記憶檔案的輸入,舊的記憶檔案便會開始進入腦部的另一個層次,繼而開始褪色,變得不真實;是以回憶跟事實總有相當的出入,因為經過處理歸檔後,腦部一般會突顯這八秒鐘所發生的事當中,最為鮮明突出的部份,而這「最為鮮明突出」的,往往都純屬我們的主觀感覺,例如:快樂、憤怒、驚慌、失落等等。
所以回憶,只要涉及自己,一般都不能真確地記錄事實,因為我們的思想當時並沒有保持中立。
很多時,我們不是過份美化,就是過份醜化一段回憶,是以很多人都活在過去的陰影之中。太陶醉於被修飾美化的過去,回憶裡的人與事均比事實裡美好得多,於是條件反射地對當下的現實產生抗拒作用,終日只顧緬懷過去,而忘了活好現在;又或是太過震驚於過去所經歷的不幸,而這組恐怖回憶則隨時間的過去而擴展成一個愈來愈黑暗的陰影,漸漸壓縮成一個回憶的黑洞,將所有屬於「現在」和「將來」的快樂一併吞噬。
如此這般,我們不但會輸給過去那八秒鐘的自己,也會賠上下一個八秒鐘的快樂和幸福,所以,人,還是該活在當下,這個八秒鐘的現在。
我們真正擁有的,只有此時‧此刻。
每一刻都是由「現在」這一刻揉合而成的。如果這一刻我無法令自己感覺活得很好,那麼,我便永遠活不好;如果連自己也活不好,又哪有餘力對別人好?
只有為現在的自己而活的人,才有愛人的資格。
想為別人付出,於是變成為他人而活,結果過份的付出卻成為他人的壓力;只為過去而活,結果眼裡只有過去,永遠看不見現在,不能滿足於現在,老認為這八秒比不上回憶的那個八秒,又或是老認定因為回憶裡的那個八秒,往後所有的八秒都不會存在幸福。這樣的一個人,只會成為別人的包袱和壓力的來源。
所以,如果你真心想對一個人好,就必先好好愛自己,活好現在的這個八秒,將這八秒變成美好的過去。
人必先自愛而後人愛之,這是古人的智慧。
後記:
這篇文章令我想起非誠勿擾中的舒琪 , 她窮盡所有的愛情 , 專注於一個人 , 忠於一個人 , 淪陷亦為了這一個人!没有酒精便睡不著 , 每刻都是苦!想離開 , 想逃脫 , 可惜騙不了自己的心!寸步難行 , 無奈亦可恨的愛情 , 盡是折磨 ………….
這一切不就是跳不出她所沉溺的回憶及過去中 , 誰能把她拯救 , 其實没有誰 , 那個人只有她自己! – 只要她自己不要再騙自己 , 回到及面對現實 , 活在現在中 , 再學會愛自己…………
愛最初好像是一種感覺 , 其實是一種能力 , 感覺會因時間而淡化 , 但能力會因時間經驗而進步及提昇 ………….